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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新债券报价系统将引入做市商制度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4月10日 08:54
清溪
    继4月6日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债券部昨日再次对基金、保险、证券公司等机构的固定收益部门人士举办固定收益债券报价系统的培训。据悉,上交所基金债券部有关人士在会上透露,该所的固定收益证券报价系统将于6月份试运行,新系统将引入做市商制度。

    据交易所介绍,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报价系统是依托于交易所技术平台建立的新债券报价系统,交易所在此系统中引入了一级交易商做市机制,以此提高债券交易的效率和市场流动性,为国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提供高效、低成本的批发交易平台。   

    据介绍,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报价系统的目标是建立适合机构参与的固定收益市场,并为一级交易商制度提供交易平台支持。该报价系统涵盖了两个层次的市场即系统集中交易和柜台交易,在该系统中交易商可直接参加报价系统的集中交易,此外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商可与其经纪业务客户协议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柜台交易,并将结果申报至报价系统。

    该报价系统还具备以下特征,可以建立卖空机制,支持做市商提供市场流动性;系统确定的报价即可执行的真实报价;对于大宗交易而言,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对多个交易商进行询价;可支持灵活的结算模式,其中国债实行净额担保交收制度。

    上交所基金债券部人士介绍,系统推出初期的目标用户定位在约130家,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持有债券专用席位的保险和财务公司。市场参与者将包括一级交易商和普通交易商两类。交易所将核准部分机构在报价系统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即做市商。据消息人士透露,担任做市商的机构数量可能有10家左右,10家做市商每日须至少对各关键期限(包括1、3和7年期)的1-2只基准国债进行双边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据悉,交易所将适当开放一级交易商质押回购的融资额度,为做市商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一级交易商还享有费用减免的便利。

    债券分析人士认为,交易所推出的固定收益证券报价系统将独立于现有的竞价交易系统,其性质与银行间市场的报价驱动机制类似。推出固定收益证券报价系统并引入做市商制度,其目的就是重振交易所债券市场。

    上海的一位券商固定收益部门人士认为,由于参与主体的不同,做市商制度的作用可能较为有限。但他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未来银行可能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望能加速两个市场的融合。他认为,新系统有利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连通,可以方便同一债券品种在两个市场上实现一定程度的跨市场买卖。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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