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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身故责任额有望提高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9月12日 09:51
    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以及CPI指数的不断升高,少儿保险10万元的身故责任限额已远远难以满足市民的需求。记者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保监会正在酝酿调高未成年人的身故责任限额,近期正就此在保险公司内部进行问卷调查。

    广州等四城市限额10万元

    根据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责任最高限额规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的最高限额是10万元,其他地区是5万元,即使多投保,也只能按最高限额赔付。据介绍,此举是为了避免道德风险,防止投保人因利益驱使对被保险的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类似规定在国外也曾有过。

    “随着经济的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10万元、其他地区5万元的限额也显得过时,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远远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保险公司要求调整限额的呼声非常高。”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保监会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在保险公司内部进行了问卷调查,“目前问卷还没有上报到保监会,预计最快也要三个月才能有结果。”该人士如此预测。

    业内人士分析,发达地区的少儿险的身故责任限额有望从10万元调高到20万~30万元,其他地区则有望从5万元调高至10万~20万元。“但完全放开不太可能。”据了解,在美国、香港等市场,少儿险是没有身故责任限额的。

    该不该设限仍有争议

    记者在采访了解到,关于未成年人身故保险责任是否应该设置限额,业界形成了两派观点。

    支持对少儿身故责任设置限额的人认为,对少儿身故责任设置限额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10万元的限制有些过时。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企划部负责人陆建民认为,现在很多人动辄投保上百万元,如果对未成年人的投保不设限额,在利益的驱动下,难免会有人做出伤害被保险人的行为,之前也曾有类似案例,特别是养父母对抱养子女的伤害,但可以考虑将限额调高至50万元。

    反对者认为,对少儿身故责任设置限额没必要。友邦中国区意外健康险部总精算师燕达夫表达了自己的个人观点,他认为,父母通过伤害子女的方式骗保的可能性非常小,即使发生,几率也很低。再者,一旦发生谋害被保险人行为,本身已超出了保险的范围,而演变成刑事案件,自然有法律对其进行惩罚。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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