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收益避谈费轻回访 细数"投连险"误导之三宗罪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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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收益避谈费轻回访 细数"投连险"误导之三宗罪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9月17日 08:22

    避谈各项费用

    调查:刘女士反映,自己今年年初购买了一份“投连险”产品,一次性缴纳保险费1万元,销售人员告诉她,要扣除3%的初始费用,为300元。刘女士认为,在牛市下,很快就能把这300元的本收回来,甚至投资很有可能翻番。上个月刘女士因为急用钱,咨询了一下保险公司退保的事宜,结果被告知,能拿到手的还是不到1万元。她觉得很奇怪,难道这半年的投资,连300元也赚不出来吗?记者走访发现,一些保险营销员在推销“投连险”时,都避谈购买该险种的各种费用。

    分析:市民购买一款“投连险”产品时,要涉及7项费用:初始费、资产管理费、风险保障费、保单管理费、退保费、账户转换费、部分领取费。而每项费用收取的比例还不一样,这些都是保险公司经营收取的合法费用。

    以退保费用为例,该费用按照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第一年为1%-5%。也就是说,如果刘女士的账户有1万元,如果她提前退保,最多只能拿到9900元,最少只能拿9500元。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投连险”时,一定要求销售人员说清楚购买该险种的各种费用每项具体是多少,然后算好成本,看是否划算,否则应不予签字确认。

    回访不到位

    调查:刘先生购买了某公司的“投连险”。保险营销员说,这个险种由专家理财,收益有保证,最少可获得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二十几的高收益。投保一星期后,这家公司的回访电话也来了,不过只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诸如服务态度、日后购买意向之类,却没有涉及保险营销员的具体做法和说辞。一段时间之后,刘先生向保险公司咨询时,才发现当年保险营销员的说法有问题。而这个营销员已经跳槽,刘先生当时也没有取证,再行维权难上加难。

    分析:保险公司必须对新签发的投资连结保险保单在犹豫期内实行100%电话回访。通过电话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以通过信函或者派人上门的方式进行回访。电话回访应当进行电话录音;通过信函或派人上门回访的,必须制作回访记录,详细记录回访内容,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各人身保险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回访录音和回访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只有这样,投保人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充足的保证。

    提醒:电话回访制度是防止营销员误导的一个重要环节,消费者也应将其视为核实保险营销员说法的一个方式。按照要求,犹豫期内可以免费退保。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再好好了解一下关于这个险种的各种情况,看是否合适购买,不要再留遗憾。(百灵网)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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